膠粘劑不揮發物含量的測定

2019-08-11 09:28
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
GB/T 2793-1995

代替 GB 2793-81

膠粘劑不揮發物含量的測定
Test method for nonvolatile content of adhesives


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   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膠粘劑不揮發物含量的設備、試驗溫度、試驗步驟和試驗結果等。
    本標準適用于加熱揮發時有明顯質量損失的膠粘劑。
2 原理
    測定膠粘劑的不揮發物含量是使試樣在一定溫度下加熱一定時間后,以加熱后試樣質量與加熱前試樣質量的百分比值表示。
3 儀囂設備
3.1 鼓風恒溫烘箱:溫度波動不大于±2℃。
3.2 溫度計:0~150℃,分度值為1℃。
3.3 稱量容器:直徑5mm,邊高30mm的稱量瓶或鋁箔皿。
3.4 分析天平:感量為1 mg。
3.5 干燥器:裝有變色硅膠的干燥器。
4 試驗溫度、試驗時間和取樣量
4.1 氨基系樹脂膠粘劑:試驗溫度105±2℃,試驗時間180±5min,取樣量1.5g。
4.2 酚醛樹脂膠粘劑:試驗溫度125±2℃,試驗時間60±2min,取樣量1.5g。
4.3 其他膠粘劑:試驗溫度105±2℃,試驗時間180±5min,取樣量1.0g。
5 試驗步驟
    按要求稱取膠粘劑試樣,精確到0.001g,置于已在試驗溫度恒重并稱量過的容器中,放入已按試驗溫度調好的鼓風恒溫烘箱內加熱,加熱時間按第4章規定。取出試樣,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,稱其質量。
6 結果表示
    不揮發物含量按下式計算:


    式中:X——不揮發物含量,%;
    m(1)——加熱后試樣的質量,g;
    m——加熱前試樣的質量,g。
    試驗結果取兩次平行試驗的平均值,試驗結果保留三位有效數字。
7 試驗報告
    a.試樣來源、試樣名稱、制造日期、試驗日期;
    b.試驗溫度、試驗時間;
    c.不揮發物含量,%。

附加說明:
   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部提出。
    本標準由上海橡膠制品研究所歸口。
    本標準由上海橡膠制品研究所負責起草。
   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美芬。

國家技術監督局1995—12—20批準 1996—08—01實施